第三百九十九章 ?汽车维修与技术哲学(1 / 3)

回到教室,沈笑夫打开《汽车的故事》,读起了《汽车维修与技术哲学》这篇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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乍一看到这个题目,你可能感到很陌生、很遥远。

那么,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则汽车维修案例。

2007年9月的一天,我正在图书馆看书,突然接到唐山某奔驰4店老板的电话,他们遇到了官司。

一位2006款奔驰车主投诉并要求索赔,企业败诉的可能性很大,希望我出出主意帮助他们减轻点负担。

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该车两天前曾涉水,水已漫过消声器,中途曾熄火。

又重新启动,发动机运转几秒钟,同时出现异响,并再次熄火,事后拖到该4店。

接车时,技师可能只做了初步的检查,也并没有仔细倾听车主对车况的描述,就亲自打开点火开关启动发动机,目的是想进一步判断故障状况。

但发动机并没有如愿启动,只是听见启动机发出“咔嗒、咔嗒”的响声,这才对发动机做进一步的检查,发现发动机右侧中部破损,已经可以看到内部破损的活塞和连杆,状况非常严重。

车主也同时看到了这种情况,并马上反应说一定是该企业技工在试图着车时造成的恶果。

因为事故严重,相关费用极高,企业与车主多次交涉未果,这才发生本文开始的一幕。

我听完这位老板的描述,当即不假思索地回答你们遇到了一位“内行”车主,恐难以挽回这次失误造成的损失了。

我下意识问了一下故障车的型号、年代,潜意识是想估算一下经济损失。

当了解到该车是2006年的320型时眼前一亮,立即告诉他这次事故有救,并要求他再次核实整个事件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时间的顺序性。

半个小时后接到回复,事情的过程与前述一样。

我马上告诉他们,在这次事件中,企业不是造成汽车发动机捣缸的主要责任方,因为这款车的发动机启动马达装配了电磁离合器,它的主要特点就是当启动负荷超过一定的扭矩时,离合器会自动打滑,马达空转。

就企业技工这次启动试验而言,发动机损坏在前。

所以,可以说就这次事件从发动机技术结构来看企业应无责,但是从现代汽车维修大技术,或者说从广义技术角度来讲,企业又有不规范操作的责任。

后一句话,他们可能并不理解,但据说官司赢了,企业也做了适当的赔偿。

以上因为违反类似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,并不在少数。

这件事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如果对现代汽车维修技术本身结构了解不充分或者不清楚,必然导致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请注意,这里讲的“技术结构”是“技术”本身,而不是某一特定的汽车故障维修技术。

很多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容易犯的一个失误就是在维修进行开始阶段,没有处理好车主、故障车、维修人员三者的关系,往往认为既然修车,肯定维修人员是主体了,其实面对现代汽车技术,尤其汽车智能化越来越高级趋势,有必要强调技术的社会化特性意识。

在现代汽车维修初始过程中,恰恰与以往的思维相反

车主是主体,维修人员是客体,故障车是被改造自然物。

为什么这么说,因为对某一特定的汽车来讲,最了解、最熟悉该车的一定是车主,最心痛的也是车主。

这也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在进行故障诊断前,应着力去和车主沟通的原因,汽车故障诊断前的“望、闻、问”讲的都是与车主沟通,为的是尽可能地从车主那里掌握全面的第一手完整的、真实的故障信息。

传统的汽车维修技术偏重于“术”不讲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