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骑兵者,雷霆也(2 / 3)

中,只有只有三个被弓箭射中。

其中一个倒下去后就再也没爬起来,另外两个则带着插在身上的箭支,硬是跑到了山梁脚下。

对于他们,九箕山老匪能做的只有用刀子把箭头挖出来,用仅有二三十度的烧酒清洗伤口,然后按大当家教的方法,拿针线把伤口缝上,最后一步就是听天由命。

孟忠嗣知道,再这么下去的话,几百个矿工肯定会跑个一干二净,不能坐以待毙了。

于是,孟忠嗣匆忙召集人手,带着三百个矿工冲出矿场,歪歪扭扭地朝山梁冲去。

没有矿工愿意打头阵,全当起了缩头乌龟躲在后面,孟忠嗣没办法,只得让自己从孟家庄带来的十几个护院,和矿场里一些忠于他的矿工打头阵。

人多势众之下,他的人胆气倒是挺足的,挺着刀枪一路猛冲喊杀连天。

望着那群嗷嗷叫跑来送死的沙比,秦川扔掉肉骨头,站起身,抽出长刀,拔起插在地上的竹枪,翻身上马。

“兄弟们,杀他娘的。”

“杀他娘的。”

二十五个九箕山老匪排成一支箭头样的冲锋阵型,从山梁上策马直冲,奔泻而下。

刚投降的几十名矿工,则在山梁上目瞪口呆地看着。

骑兵者,雷霆也。

自古得骑兵者得天下,骑兵战法讲究快,狠,准。

其中的快,需要一定的加速距离。

狠,是需要重若雷霆的气势。

准,则是看准对方阵营的薄弱之处,给予精准无比的打击。

具备这三点要素的骑兵,无往而不利,通常以少量的兵力干翻数倍于自己的敌方大军。

以一百骑破一万敌军的先例并不是没有过。

九箕山老匪占据有利地势,山梁的缓坡为他们足够的速度和气势,作为箭头的秦川则有一双毒辣的眼睛,紧盯着对方阵线的薄弱之处,引着身后二十五骑直冲而去。

秦川知道,他今天如果退了,以后再想拿下这座矿场,想俘获那几百矿工就难了。

一座矿都拿不下,如何拿下整个吕梁山?

二十五骑,如一支箭,狠狠贯进几百个矿工阵中,把那稀稀落落的队伍捅了个对穿。

那些矿工在一片惨叫声中四散奔逃,想躲避骑兵的冲杀。

一个对穿后,利箭绕了一个半圈,以雷霆之势把乱成一团的阵型再次捅了个对穿。

矿工们纷纷扔下兵器,一部分往回跑,漫山遍野地乱逃。

“降者不杀!”

“降者不杀!”

利箭分散开来,向奔逃的矿工包抄而去。

那些矿工们纷纷跪在地上,高举双手告饶连连。

战斗很快就结束了,秦川这才来得及低头看一眼自己生疼的肚子。

刚才冲锋的时候,有一把长枪从自己的肚子擦过,疼得他差点从马上摔下来。

检查一遍后,他才长长松了一口气,他的外衣里面,穿有一件棉甲,那杆长枪并没有扎穿棉甲。

“点人头。”

秦川又急忙四下看去,一个个地清点还骑在马上的九箕山老匪。

数到第二十二个的时候,秦川脸色沉下来了。

“大当家的,伤了三个兄弟。”宋知庭策马跑过来,气喘吁吁说道。

秦川又松了一口气,幸好只是伤了。

“大当家的……”

不远处突然传来罗大牛嘶哑的大吼。

秦川心下一紧,扭头看去,只见罗大牛正趴在地上,脸色凝重地朝他望来。

秦川急忙策马狂奔过去,到了近前,翻身下马,只见地上躺着个人,一支长枪的枪头穿破外衣和棉甲,从他胸口没入,潺潺的鲜血正从破烂的衣服间冒出来。

那是个九箕山老匪,没名没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