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7章 离岗协议规范草案(3 / 5)

制性的措施,第一种虽然也会固定年工作时长和符合要求的标准,但是时间安排上,离岗员工具有一定的自主权。

例如离岗员工觉得夏天他必须要度假,因此不想在这个时间段内工作,他完全可以将上岗工作时间安排在春天或者是秋天。

而且也可以每个月工作几天,然后剩下的时间休息,员工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规划来决定,所以这属于软性工作要求。

其实像这种体力劳动岗位,对企业来说,是一个负担,他们其实更希望离岗员工提升自己的知识层次,然后找到更加符合他们能力的工作,从本公司离职。

所以公司也会制定离岗员工激励措施,主要是激励离岗员工提升自己,这种激励会促使很多员工为了拿到更多的薪水,开始不停的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层次。

到时候,这些离岗员工不管是离职去其他更好的企业,还是继续留下来,对公司都是有好处的,所以这种激励被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员工离职就可以减少企业的负担,员工不离职,他们的所学总归是能够帮助到公司发展的,总比体力劳动的贡献要大很多。

除了强制离岗之外,还有申请离岗的规定,这是针对当前需要在岗的员工准备的,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朝九晚五。

不排除有些人就喜欢拿较低的薪水,因为相比起自由自在,薪水多一点少一点对他们没有太大的吸引力,只要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就够了。

例如设计岗、策划岗、研发岗等具备较高技能要求的岗位,如果员工不愿意持续待在公司朝九晚五,可以自行申请离岗。

那么他们离岗后就只能拿到基本薪水,一般情况下是和强制离岗薪水差不多,至于他们想要获得更高的薪水,就需要进入到业绩考核程序,多劳多得。

当然,不管是申请离岗还是强制离岗,都需要遵守公司的再就业限制,这些基本规定,是所有离岗人员都需要遵守的。

赵一拿到他们编写的离岗协议规范草案看了起来,这个草案非常的厚,竟然达到了300多页,里面几乎将所有目前能够考虑到的问题,都做了相关的阐述。

涉及到企业和离岗人员关系,企业经营情况和离岗人员薪酬水平关系,企业破产离岗人员如何安排,企业和离岗人员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。

就是里面很多东西,他之前都没有考虑到,而这里面都有涉及,他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,内容都是比较合理的,并没有利用企业强势地位欺压员工的事情。

在他看来,既然企业支付离岗员工薪水,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,离岗员工如果为企业创造了额外的收益,获得更好的收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。

花费了他一个小时仔细看完之后,觉得里面的内容没有太大的问题,可以按照这些内容来实施,如果今后发现问题了,可以再补充。

不过不管是这里的内容,还是今后的补充内容,都是经过国家司法部门确认后才可以,避免里面出现违法问题。

除了避免违法问题之外,国家司法部门为了应对新形势,也会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考察,以便于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。

毕竟这种事情是我国率先出现的,完全没有参考案例,只能自己摸着石头过河,所以中间出现反复不可避免的,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做好这件事情。

不仅仅是司法部门,可以说国内几乎所有部门都盯着他们俩家企业,就是想要尽快的了解其中的问题,并且解决遇到的问题,争取尽快完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。

看到华龙服饰公司和浣纱纺织公司准备的这么充分,他也就放心多了,让他们放心大胆的去执行,如果遇到问题,也应该积极的和相关部门沟通。

如果有必要,也可以